复国后第一个要做的是把DUN地位改成国会?
违反MA63 的条规,法律,ACTS等等应该自动取消。不然一切只是纸上谈兵。就算中央政府有诚意修改宪法,恢復沙巴、砂拉越邦的地位,是否会在拨款和行政方面会以邦国地位对待?还是修改宪法后,一切照旧?更重要一点是砂拉越和沙巴人民和他们的后代,从中可以得到什么好处?
(哥打京那峇鲁8日讯)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指出,內阁同意修正联邦宪法第1(2)条文,恢復沙巴、砂拉越地位,与西马半岛平等。
刘伟强今日在各打京那峇鲁主持司法论坛后说,修正宪法的决定,来自上週三內阁会议,向《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》(MA63)之实施迈进重要一步。
「宪法修正议案,將在3月11日开始的国会提呈,需三分之二的票数通过。」
「执政联盟希盟有135席国会议席,包括沙巴民兴党的9席议席。欲取得三分之二支持,需至少148位议员票数。」
「不过,我有信心沙巴、砂拉越的国会议员,会全力支持这恢復其地位的提案。」
刘伟强说,唯有先恢復《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》所述的沙巴、砂拉越人民权利,才能修正联邦宪法,恢復其与西马半岛平等的地位。
「修正后,沙巴、砂拉越不再被称为『州』。我们还有其它计划,持续保护沙巴、砂拉越权利。」
「我们应感谢首相敦马哈迪、沙巴首席部长、砂拉越首席部长如此关心此课题。」
Source: Orienta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