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吉隆坡31日讯)证券监督委员会(SC;简称证监会)今日正式推出数码资产平台营运商指 南,营运商必需确保拥有500万令吉的缴足资本(Paid-up Capital),才符合申请资格; 意即没有500万令吉,有关营运商就得在3月前结束营运!

新业者亦需3月前提交

目前,国内数码资产平台营运商享有免被提控继续营运的过渡期,但有意向证监会提呈申请 的数码资产平台营运商则必须在今年3月1日前提交申请。若不,所有营运商最迟3月15日前 勒令暂停营运。

未来不排除向每笔交易收费

根据证监会为数码资产平台营运商新推出的指南指出,证监会未来也不排除会对在平台上进 行的交易征收费用。惟证监会未针对有关费用作出详细说明。 另外,证监会指出,若未在截止日前向该机构注册,证监会未来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力。 证监会指出,若上述数码资产平台营运商申请者是一家上市公司,则要求一定要有至少一名 董事成员是独立董事。 根据国家银行数据,目前,国内拥有超过5万活跃数码资产交易账户,以及已向国行申报的 数码资产平台营运商则一共有57家。 这里所指的数码资产包括了数码货币(Digital Currency)和数币代币(Digital Token)。另外,如果有关营运商有意推出自家代币(Token),也必须向证监会提出申请。 至于虚拟货币融资(ICO)活动,证监会则会在今年3月底另外发出监管指南。

Source: ChinaPress